7月1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明码标价的提醒告诫书”。告诫书提醒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同一品牌或种类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北京日报)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63007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4493亿元,增长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9%;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5.7%、2.4%、5.1%。按消费类型分,6月份,商品零售34977亿元,同比增长3.9%;餐饮收入3766亿元,下降4.0%。上半年,商品零售190392亿元,同比增长0.1%;餐饮收入20040亿元,下降7.7%。(电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