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面包师协会(ABA)希望美国FDA修改其提出的膳食纤维的定义,重新考虑强制“糖添加”声明,并给营养成分表留出五年的合规窗口来仔细审查。

美国面包师协会称FDA提出的膳食纤维定义是“误导性的、混淆的”。
在8月1日最后评论期限前,焙烤协会和美国零售面包师联合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一份31页的报告,提出一些关于营养成分表的修改问题。
ABA认为FDA没有法定执行权限。
ABA建议修订膳食纤维的定义和强制添加糖的声明,以及提出遵守和实施的时间表。
ABA呼吁FDA要确认最终修改方案是可以被验证的,需通过同行评议,通过一个透明的方式被科学发表的,并且成分表中的改变应该有助于消费者理解。
膳食纤维——无心的歧义?
ABA对FDA提出的膳食纤维的定义表示质疑,称其歧义——也许是无心使之——但是部分存在误导和混淆。
ABA说目前形势下的定义有可能极大地影响和限制了那些在营养成分表中可以作为膳食纤维的食物原料。

燕麦壳作为一种纤维成分广泛用于工业中
FDA在其定义中用“内在的和完整的”来描述膳食纤维,例如那些减少了分离、提取步骤和合成纤维使用的食物,如燕麦纤维麸皮或大麦和玉米纤维提取物在食品工业上都有着广泛应用。
ABA说定义必须修正为包括植物性膳食纤维,从植物中分离、研磨粉碎或经过最小处理。
如果FDA最终确定了膳食纤维的定义,ABA推荐其采用食品法典中的定义。
此外,ABA强调添加的膳食纤维列表应该不仅仅是β-葡聚糖可溶纤维和大麦β-纤维,这两种成分对于一些面包师来说由于其功能和价格上的限制而不是很合适。
生理益处VS化学结构
FDA提出的膳食纤维的定义是:
1:内在的并完全存在于植物体内的不能被人体消化的可溶性或不可溶性多糖(3种或3种以上单体单元)和木质素
2:FDA已经批准的包含在膳食纤维定义里的分离的或合成的不可消化的多糖(3种或3种以上单体单元),在提交给FDA关于联邦法规21条目的一封申请书中列出了此类具有有益身体健康的生理功能的碳水化合物
3:符合健康要求主题的分离或合成的不能被消化的碳水化合物(3种或3种以上单体单元)
ABA还提出关于FDA的膳食纤维定义是基于生理益处而不是化学结构的问题,他们也呼吁通过一个申请过程来定义和决定这些基于生理益处的纤维。
这是前所未有的对宏量营养素的定义,因为物质的生理功效是由纤维的化学组成决定的,提出的申请过程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多余的”。
尽管如此,ABA认为应有一个公共健康的目标,确保膳食纤维提供有益的生理功效,因此提出了一个“双重方法”来为膳食纤维定义。
例如,一个生产商可以根据化学结构列出膳食纤维,然后再在包装上做具体的解释来传达其生理功效。
ABA说预批准程序必须被从申请过程中改变过来,因为这个在FDA的权力范围之外。一个证实过程或通报过程应该是可替换的。
糖的声明在FDA范围之外?
ABA说FDA提出的“添加糖”的声明有“严重的(或者致命的)程序上的缺陷。”

举例来说这是缺乏证据的,因为FDA也承认添加糖对于健康的影响是缺乏科学结论的;它缺少充足的利益成本分析;而且也没有进行消费者研究。
ABA认为FDA没有权利在包装上授权添加糖
此外,ABA认为FDA缺乏法定授权来要求一个强制性的添加糖的声明。据说,FDA是唯一一个具有有限授权扩大营养素和营养添加剂范围的官方机构,来帮助消费者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
然而,如果“添加糖”包括在营养成分表中,ABA说这应该自愿而不应该强制,而且应该与存在的糖的定义相一致。
未来的变化需要将“糖”变成“总糖”,也就是说保证消费者理解添加糖是总体的一部分。这将会保证与“总脂肪”和“总碳水化合物”标签的一致性,他们解释说。
ABA认为,尽管提案如此,但对于面包的添加糖声明是“不可避免的夸大并因此而特别虚假且有误导性”。
这是因为它对于生产商来说,计算发酵过程中的添加糖“即便有可能的话,也相当有挑战性”。
两年的遵从时间并不够
ABA说提案前应该考虑到所有变化,要根据大多数的包装和标签进行全部的重新设计和重新打印——而不仅仅是营养成分表。
一份基于ABA内部成员的调查显示,包装和打印公司没有能力改变全部需要的包装和标签。
“焙烤行业将需要一个五年的补充时间来完成所有流通商品提案的变革,…这个延伸将允许行业进行必要的分析并在最终规则的要求下做出修改。这个延伸时间也将帮助生产商降低成本——预计每件商品在250-6000美元之间。”
就遵守和执行两方面而言,ABA要求有独立的日期来“确定最终的时间框架在执行国家权力时不要伤害到行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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