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批准皂树皮提取物 作为乳化剂应用于饮料

糖酒产业网
2014.01.17

澳新食品标准局2013128日发布22-13通告,通告内容包括:一、公布修订食品标准的新提案P1029《蜂蜜中羟基马桑毒素的最高限量》,拟设立蜂蜜中羟基马桑毒素固定的最高限量;二、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44号食品标准法典修订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2.4条、第1.3.1条、第1.3.3条;三、其他事宜,包括最大残留限量与药典或法律法规一致性需求、修订食品标准法典第1.4.2条最大残留限量、就修订食品标准法典第1.4.2条征求公众意见等。

        依据A1075号申请《皂树皮提取物作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皂树皮提取物作为乳化剂用于饮料,并规定在碳酸水、矿物质水、含糖碳酸饮料、果蔬汁、水基风味饮料、配方饮料、啤酒及相关产品、烈酒及利口酒、其他酒精饮料中的最大用量为40mg/kg,在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药茶及类似产品中的最大用量为3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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