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与工商部门现分歧 中消协:支持整治餐饮霸王条款

北京商报
2014.01.15

在北京市工商局与相关行业协会就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出现意见之时,中消协昨日发声站在了“整治”一边。中消协方面表示,有关行业协会对行业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业规则”和所谓“国际惯例”顽固坚守。

在中消协方面看来,“霸王条款”实属违法,理应予以清理。长期以来,一些企业、行业利用店堂告示、声明、通知、格式合同、行业规则等不平等格式条款,维护自身不当利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去年129日,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认定包括“禁止自带酒水”、“设包间最低消费”、“定金不退还”等餐饮行业常见的消费提示属霸王条款,要求餐饮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逾期不改将进行处罚。

截至本月9日,一个月的限期已到,工商部门启动整治行动,对于涉事企业酌情处理,最高可罚款3万元。但此整治行动一出,中烹协便为餐饮企业喊冤,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递交公开信,认为“餐饮霸王条款认定缺依据”要求市工商局整改致歉。

    此后,中烹协又联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要求全国人大就这一问题做出释法。但此举在社会上争议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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