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开始,欧盟的一项指令中允许棕榈油、乳木果油和其他植物油脂在巧克力中应用。©iStock / grafvision
欧洲议会的一个法国议员说,欧盟允许在巧克力中除可可脂外最多添加5%的植物油脂,这对手工巧克力生产商是一种威胁。
共和党政治家Franck Proust最近要求欧盟委员会用书面答复来为该规则辩护。
欧盟委员会表示它将会在这个月回复Proust。
“一个棘手的情况”
根据2003年开始实施的2000/36/EC指令,巧克力制造商在欧盟成员国出售的巧克力中可添加的植物油脂总计达5%,如棕榈油、乳木果油。
欧盟规则

在2000/36/EC指令中,在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家庭牛奶巧克力、白巧克力、热巧克力、家庭热巧克力中,除了可可脂之外植物油脂允许最多添加量为其质量的5%。允许添加的植物油脂包括棕榈油、乳木果油、芒果仁油,婆罗树油(sal),印度山竹油(kokum) gurgi 和雾冰草脂。除可可脂以外使用的植物油脂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所有贴有巧克力标志的产品,必须包含不少于35%的总干可可固体、至少18%可可脂和不少于14%的干的非脂可可固体。该指令还设置了每种巧克力可可固体的最低含量。例如,牛奶巧克力中至少需要25%的总干可可固体。
Proust在欧洲议会质询会问题上表示:“很多在法国西南部我的选区内的手工巧克力制造商把这个看做是一个可能会危及自己未来的棘手情况。”
在美国,有“巧克力”标签的产品中不允许添加除了可可脂以外的植物油脂。但通常标有“巧克力味道”或“复合涂层”的产品中允许出现替代的植物油脂。
手工制造商的竞争
Proust要求委员会阐明欧盟规则,并询问自2000指令推出以来,手工巧克力制造商和大型巧克力制造商之间的竞争趋势是否得到评估。
他问道:“如果没有,是否打算这样做,以评估区域范围内对就业的影响以及保留我们的手工技能?”
委员会资助了LMC国际在2006年发表的一项关于2000指令影响的研究。
它总结道,在一些欧盟国家“对全球可可市场的影响很小”,因为很少有制造商在其配方中加入可可脂等同物。
但它说,该指令只有两年左右的有效期,“最终用户对配方改变的反应时间很短”。它要求在五到十年内进一步审查市场。
指令背景
在2000欧盟指令之前,有七个成员国允许将植物油加入到巧克力中:奥地利,丹麦,芬兰,爱尔兰,葡萄牙,瑞典和英国。
2000指令修订了1973巧克力指令(73/241 / EEC),并与允许这项生产实践进入欧盟的新成员国相关联。
印度允许添加植物油

今年8月,印度提出立法草案,允许棕榈油等植物油在巧克力中的添加量最高可达5%。而现行法律不允许使用植物油。
CAOBISO支持植物油规则
欧洲糖果和饼干协会—CAOBISCO,其成员包括玛氏、亿滋和雀巢——支持2000指令,并说,在欧盟允许添加植物油对创建一个单一的巧克力市场是必要的。
CAOBISCO的公关和项目经理Laurence Vicca告诉“ ConfectioneryNews”:“辩论充满激情,特别是在讨论关于除了可可之外,将植物油作为巧克力中的一种配料。它从各方面产生了许多声明和论文。
“作为CAOBISCO的一员,我们参与了辩论,分享我们的意见,研究和分析,以达成共识(如七个成员国允许添加植物油),确保巧克力产品在欧盟的自由流通,并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和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她说,CAOBISCO希望5%的植物油添加规则将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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