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厅重新修订面向咽下困难者的食品区分标识【foodaily】

foodaily
2016.10.25
       消费者厅914日于东京都千代田去的中央合同厅4号馆举行了第3届特殊用途食品制度的相关研讨会。以工作小组的报告书及追加新的食品区分方法为议题,在面向咽下困难者的食品区分的许可标识修正案上提出,为了加强物性判断的简易性,包装上需要附加注释进行说明。

咽下困难者所用食品的许可标准是根据硬度、附着性及凝聚性的物性规格,以123等进行划分,因为单从标识上不能对物性做出判断,因此对如何让消费者更易理解进行了探讨。

   许可标准1(可以直接饮用的性状=1))

   许可标准2(在口中进行稍微挤压后可吞咽的性状=2))

   许可标准3(进行稍微咀嚼后可吞咽的性状=3))

1)均匀的胶状 2)均匀的胶体、布丁及奶油冻状态 3)含有不均匀的物质,整体是良好的粥状,可进行附注说明。但注释并非必须的表示事项,在容器包装之外进行标示也被认可。

 

此外,关于稠度调整配料事项,在咽下困难者用食品后特别进行了探讨,整合了稠度调整配料的标准。以此为依据,对稠度调整配料的基本看法为:“为了防止误咽而在液体中添加以改变物性。从医学、营养学的观点来看,对需要特殊照顾的咽下困难者来说是适宜的食品。”稠度调整食品的使用对象原则上是均一的液体,而在液态的流动餐及含有不均匀物质的液体(味噌汁等)中添加时需要追加可引起摄取时注意的标识。

对于标识的许可标准中乌氏粘度指标及性能指标,提出有必要确定一种认证实验的意见,预计将进行二次修订。

另一方面,对新的特殊用途食品应满足的条件达成了一致意见:“学会的认定原则是使用者为有关疾病患者的特殊食物疗法所制定的食谱中,在每次实践该食物疗法所必要的食品。”在特殊用途食品中追加新的食品区分及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需召开由医生、营养管理师等构成参与的研讨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在必要的情况下也会参考知识分子的意见做出相关决定。

本文来源为FOODAILY每日食品网,如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食品创新交流群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foodaily
回顶部
评论
最新评论
这里空空如也,期待你的发声!
微信公众号
Foodaily每日食品
扫码关注Foodaily每日食品公众号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