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食品安全局表示不会放宽新型食品的法律限制,没有专门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出售食用昆虫。

新型食品法规对欧洲人食用的昆虫有相关规定。新型食品法规要求不是欧盟1997年前人类已经习惯食用的食物,在商业化销售之前都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2010年到2011年的调查显示欧洲人并没有习惯性食用昆虫,因此昆虫必须遵循新型食品法的批准才能进行商业化销售。
然而,比利时和荷兰的监管比较宽松,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包括昆虫的新型食品销售。
卢森堡食品安全服务部12月下旬发表声明指出:“此阶段卢森堡不会放宽法规,也不允许未经欧盟委员会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供人食用的昆虫食品。”
需要进一步验证昆虫类食品的安全性,尤其是昆虫蛋白质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审查用于食物消费和生产的昆虫的微生物、化学和环境风险,将于2015年7月发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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