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制定需参考属地化 中外有别实属正常

中国食品报网
2014.12.18

全世界都实行同一种制度是否合理?90%的人都会回答不合理。那么同样的逻辑套用到食品生产标准为何就很难想通?舆论经常有食安问题炒作的一句经典语言:“美国/欧盟尚未允许该食品配方使用。”

因为这句近乎万能答案似的口头禅,社会引起了关于国内食品标准不同于国外是否合理的长期争论。民间几乎高度一致的认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外国比我们发达,所以国外的食安标准比我们的要更加合理。进而国外发达国家食安体系中不允许使用的食品配方,我国使用了肯定就是我们标准不够科学严谨。

在这种看似无懈可击的逻辑推论下,始终有一个问题没有解释清楚。在针对某一个食品配方,欧盟允许使用、美国不允许的情况下,中国以哪种情况为标准呢?

美国、欧盟所使用的食品标准只能代表在自己的圈子里,使用这种标准是最符合本国人民需要的。每个国家食安体系不同,每个国家人民膳食体系有别。

中国食品报网在针对国内食品生产标准体系所做的系列新闻报道时一直坚持一个核心思想:中外有别,认准属地。在满足保护民众食用安全的前提下,各国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参考的是贸易、文化、经济因素。

WTO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是“非歧视性”。不能把在本国超标食品出口到标准相对宽松的国家;同时也不能人为设置贸易壁垒阻止国外产品的进口。我国曾出现茶叶残留农药本土未超标出口却超标事件。由于欧盟本土不生产茶叶,他们在WTO贸易规则下可以制定苛刻的标准,保证进入欧盟的是最好的产品。所以这本质上是贸易问题而非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中国人主食大米,欧美人主食面粉。在针对大米的生产标准上我国远高于欧美。在针对某一个食品标准,它在我们传统饮食文化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那么针对它的标准就会很宽松。这就是文化差异问题。

国家具体的食品生产标准是动态变化的过程,要严格依照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永远都渴望出现更加安全的食品。对企业来说,生产好食品是有成本的,背后需要整个成熟的工业体系做支撑。在国家整体经济水准没有达到某一标准的情况下,强行提高生产安全标准,只能以提高产品售价为代价。对于百姓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欧美国家是发达国家,在国家经济实力上始终占优,经济因素决定了我们食品生产标准也不可能完全一样。

坚持客观公正态度,中国食品报网认为各国的食品生产标准要以属地本身国情为参考标准,中外有别实属正常。在已经满足国民安全的食品生产标准下还要强行和“国际接轨”完全是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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